市农委规范农村经合组织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05.08.2014  14:39

  2013年以来,市农委以规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抓手,致力于服务农民、致富村民,协调各方利益,加快推进农村“1+3+N”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建设,助推经济发展。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市农委不断引领广大村民参加专业合作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启动了家庭农牧渔场、专业种养大户认定工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县级主管部门共认定家庭农牧渔场1842个、专业大户3866户。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种植、养殖企业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范畴,对261个有规模、管理规范的农牧企业分别确定为标准企业、规范企业和示范企业。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706个,同比增加1456个。

    排查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村民合法利益

  针对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极易诱发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市农委坚持多措并举,源头预防和降低社会风险。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及农经、农机、工商等职能部门将全市579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围绕偿债能力、资金流动、分红派息等问题进行排查。二是加强日常抽查监管。6月下旬,市农委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抽查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个。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专项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奖惩考核制度,将风险排查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体制,规范民间借贷

  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开展农村金融互助合作,有效解决合作社成员生产资金不足的难题。一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通过市农牧业投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为12个农民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贷款2700万元。二是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专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身定做“经管站(各级)+联合社+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模式。三是开展互助合作保险试点。按照政府主导推动、农户互助共济、协会组织推进、专业保险公司经办、丰年累计基金、灾年补偿损失、结余滚转留存、以备大灾之年的原则,启动由政府为种植业农民合作社提供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扩大了农业种植业参保覆盖率。(李杨 张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