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 立足大平原服务大农业助力备春耕
加快投速 加大力度 实现规模新跨越
今年,市农村信用社以“保农需、保农时、保农事”为服务根本,抢抓备耕黄金期,狠抓贷款投放,在信贷资金投放上着力做到“一高一快”,即贷款规模达到历史最高,贷款投放速度达到历史最快。截至2015年4月20日,市农村信用社传统农业贷款余额62亿元,现代农业“十领域”贷款余额44亿元,同比增加36亿元;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42亿元,同比增加35亿元。目前,市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支农上保持着“四个第一”:贷款总规模全市各商业银行第一,现代农业贷款规模全市各商业银行第一,农户贷款规模全市各银行第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规模全市各商业银行第一。
巩固传统 深化服务 适应支农新常态
支持备耕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这是全市农村信用社身上沉甸甸的责任。目前,我市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大农业转变的转型期,传统农业在农业生产中依然占主导地位,支持传统农业仍然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任务。为此,市农村信用社不断巩固传统农贷市场,持续优化基层信贷服务,主动适应支农服务新常态。
通过申请支农再贷款、外部调剂资金、对上争取投放计划等多种措施保障了备耕资金总量充足,为支持备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通过增开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取消周末休息、逐村错峰放款等措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投出了贷款。备耕期间,全市取消周末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新增47个服务窗口,56人充实到一线,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推行“三个百分之百服务”,即对已评级授信的农户,有效信贷需求满足率达到100%;对新提出贷款需求的农户评级授信率达到100%;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率达到100%,实现农户贷款100%覆盖,进一步提高农户贷款满足度。
下调贷款利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预计全年为农民节省利息支出4243万元。同时,严格执行“两个自愿”原则,即在一个经营生产周期内,贷款约期由农民自愿决定;在贷款约期内还款时间由农民自愿选择。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并不断扩大贷款投放规模。截至4月20日,市农村信用社土地经营权贷款余额18亿元,占农户贷款的17%,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同时,积极探索农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并将农户互保、农户粮补质押、公职人员保证、农户商品房抵押、农机具抵押、粮食预期收益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齐头并用,确保了农户贷款模式更加丰富,进一步拓宽了农户选择范围。
深入落实贷款公开承诺制度,为农户提供公开、透明的阳光信贷服务。全市累计制作公开服务承诺公示牌、公示版1322块,印制宣传单、折页21万份、宣传条幅125个,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发布宣传信息近千条,做到了公开承诺人人知晓。
全面开展从严治社工作,设定了“从严治社”违规违纪行为高压线,对信贷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吃拿卡要等服务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打击,净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户贷款65亿元,支持12万农户顺利开展备耕,为全市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把握方向 突出重点 拓展支农新领域
明确工作方向,支持现代农业“十领域”建设。深入实施了“十领域百千万”工程,落实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限,突出投放重点,加快信贷投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规模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农副产品物流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十大领域进行重点支持。截至4月20日,市农村信用社现代农业“十领域”贷款投放总量居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第一位。
突出工作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将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作为支持现代化大农业的重点,将农民合作社和种粮大户作为重点中的核心,并做到了“四个确保”,即确保合作社贷款纯增20亿元,规模居全市首位;确保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贷款投放比例在80%以上;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农场贷款支持面达到50%以上;确保每个县(市)至少支持3至5户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成长壮大。截至4月20日,全市农村信用社合作社贷款余额 6.4亿元,同比增加6.3亿元;种粮大户贷款余额31亿元,同比增加30亿元;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贷款余额 6.7亿元,同比增加4.3亿元。
拓宽服务范围,支持现代农业其他领域发展。以农业产业化为方向,积极探索支持农业产业链经济,通过支持产业链重点环节,深挖上下游客户市场,并扩大对绿色农业、特色种养业、农机制造和销售业及良种产销行业的支持。以优势农业项目为依托,将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生资产业、稻米精深加工业、林下经济等作为新的信贷投放点。加快创新步伐,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按照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信贷产品——信贷工厂——私人订制”的产品创新思路。在成功运行“融易贷、金纽贷”两个农民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基础上,初步完成了合作社贷款远程监控模式、警社合作模式、国有农场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以及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等9个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模式的论证和流程梳理,为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的跟进式配套服务。(佳木斯市日报 贾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