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出台《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12.08.2016  15:36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推动实现林业持续健康发展,黑龙江省林业厅要求全省各地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科学防治,为建设环境友好、山水秀美的黑龙江提供坚实保障。牡丹江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求市林业局拿出落实意见,最终经市领导审核、相关部门会签、市常委会通过后出台了《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牡丹江市政府发布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主要从5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工作,提高全市森林病虫害防灾减灾能力;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切实提高灾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准确性;三是严格检疫执法工作,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危害;四是科学开展防治工作,降低灾害损失;五是强化科学技术支持,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水平。为了保障这一《实施意见》确实发挥作用,对防治主体责任、部门间协作、资金保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监督等5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牡丹江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