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大庆市区最低1450元

08.10.2015  12:00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哈尔滨市区最低工资为1480元/月,全省最高。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为1480元;第二档:大庆市区为1450元;第三档: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抚远县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270元;第四档: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级市为1120元;第五档:其他各县、伊春其他县市区为1030元。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五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为14.2元;第二档:大庆市区为14元;第三档: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抚远县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1.5元;第四档: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级市为10.8元;第五档:其他各县、伊春其他县市区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