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启动实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01.03.2016  18:37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注重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角度搞好顶层设计,《意见》总体框架由“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主要改革内容、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构成,形成了户籍制度改革核心内容与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整体设计、综合配套、统筹推进的基本工作思路。主要改革内容: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实施差异化落户登记制度:三是合理引导人口流动;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居住证制度;五是健全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六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为保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推进,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发改委、法制办、工信委、农委、卫计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房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厅等15名市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