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国土局:从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

15.08.2016  18:34

  为加强和规范国土工程项目建设,明确管理责任,近日,江西省高安局出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在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和资金安全下实施。

  该规定设定了国土工程建设的项目情形,涉及到土地开发整理、各类技术服务、各类控购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等方面。要求每个项目的实施,必须设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对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纪检组长负监督责任,分管财务领导对项目资金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同时,该规定对项目建设立项、申报、招投标、质量管理、工程决算、资金使用等环节,始终贯穿在全方位的纪律监督下,体现了阳光运行、公开透明,有力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