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于组建1994年9月,现辖9个区局、10县(市)局和3个直属局,有干部职工3 000余人。主要负责地方13个税种和10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固定纳税户18.3万户。组建以来,历任领导班子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新班子自2005年8月组建后,认真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全省地税系统新时期治局思想以及“建管理学习型班子、服务和谐型机关、纳税人满意型公务员队伍,使机关有好的风气,班子有好的形象,干部有好的口碑”的工作思路,以机关为“龙头”,率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加强三个文明建设。2009年市局机关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之后,没有停止创建步伐,而是朝着更高的目标攀登,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在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过程中,始终重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尤其重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对税收中心工作的保证、促进作用,突出“以纳税人为本,与纳税人为善,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服务理念;并在创建过程中努力体现地税特色,赋予新的内涵,不断取得成果。2010年,市局机关和12个所属单位被市政府评为劳动模范单位,有11人被市政府评为劳动模范,16人次被省以上机关评为先进个人或标兵,市局党组成员中有6人被省以上机关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哈尔滨市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一、健全工作机制,打牢工作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制。为保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持之以恒地推进,市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同时,制定了《积极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面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总体方案》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等,以制度的形式把创建工作固定下来。这样,不管领导班子和机关人员怎么变,文明单位创建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和布局不变,创建的劲头不减,创建的措施不削弱。
(二)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采取新措施、取得新成果”的目标要求,在取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后,就把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新的创建目标。围绕这个目标,我们每年根据省市文明委下达的创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将每项工作都量化为具体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处室责任到每个人。为推进工作落实,保证创建目标如期实现,我们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处室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之中,年末进行总结考评,并在评选机关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时,同步评选文明处室(标兵)和文明职工(标兵)。
(三)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在于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推进工作落实上,我们建立了领导小组全面推进、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包点推进、召开工作例会持续推进等工作机制。通过宣传、督导、考核等手段,调动各个方面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机关各处室和每名干部职工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健全社会共建机制。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将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重要内容。结合“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军警民、社区、社会治安、新农村等方面的共建机制,积极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社区六帮、扶贫帮乡、帮建新农村、创建平安机关、包保庭院改造、支援灾区、捐助弱势群体、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被授予全省军警民共建标兵单位,市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帮扶工作先进单位标兵、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扶贫济困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我们还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税企共建活动,通过向企业送税法、加强税前辅导、开展现场办公、建立局长服务日等,与企业共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二、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领先,着力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
(一)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了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该局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的治本之策,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贯彻落实。在学习内容上,坚持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科学发展观读本》、《廉政准则》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局下发的《四条禁令》、税收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为增强学习效果,在局域网上开设了“学习园地—文化频道”;开设“视频中心—远程教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专栏,扩大教育覆盖面。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了“市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在此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全员考试、达标考试和分岗位考试,各科考试结业率达98%以上;有56名同志获“省级岗位能手”称号;有188名同志获“市级岗位能手”称号。2009年,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中我局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知识竞赛中,连续获得2010年、2011年团体总分和个人成绩的第一名。 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方法,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着力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结合税务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安排部分领导干部到革命教育基地或革命老区进行了参观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到东北烈士陵园等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重温党的誓词和悼念活动。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屯和养老院、儿童福利院进行了走访慰问。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方法,达到了以先进事迹感染人、以革命先烈的遗志塑造人、以贫困农民的生活教育人的目的,增强干部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向地震灾区献爱心等共产党员志愿者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为汶川地震、冰雪灾害、空巢老人、慈善一日捐等各类社会捐助149万余元;在“社区六帮”工作中投入资金90万元为贫困户解决生活之需;投入资金200多万元为帮扶村屯抗旱、修路、架桥、发展生产,使广大干部在实践中加深了对基层群众的了解,从中也受到教育。
(三)着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几年来,先后投入近30多万元,建立了藏书4万余册的网上电子图书馆和藏书近2万册的机关阅览室;广泛开展“月读一书”、交流读书体会等活动,还为机关干部购买学习、荣辱、修养、励志和处世方面的新书或热门书籍3000多册;在内部网站上专门开设了集电子图书、新书介绍、读书心得、书海拾贝、地税论坛、地税影院等于一身的“地税文化”专栏,定期在网上组织“品读”交流会和读书征文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博采众长中培养高雅的阅读情趣。建立了宽敞明亮、设备齐全的乒乓球室、台球室和健身室;实时举办职工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定期开展球类、书法、摄影、歌咏等活动;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开展有地税特点的文艺汇演、主题演讲会、书法摄影艺术作品比赛。201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了“读好书•做书香女人”活动,营造了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2011年成功组织召开了系统红歌演唱会和系统职工运动会,极大地增强了系统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民主管理和依法行政
(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对内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民主生活制度,制定机关工作规则,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保障干部职工充分享有和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对外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定和落实局长服务日、局长1+1服务企业和信访工作等制度,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和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市局内部网站、门户网站上分别开通了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纳税咨询、在线访谈、12366纳税热线,多渠道、全方位受理纳税人和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投诉举报及信访事宜。密切联系群众,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对信访问题、举报案件及干部职工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使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合理诉求及正当愿望得到满足。
(三)加强内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在社会上聘请36位特邀监察员,加强对地税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采取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并积极采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司法、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制定《税收执法行为监督外部评议查办工作制度》,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设立一个对地税机关及地税干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反馈意见的窗口,拓展税收执法监督渠道。积极参加“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和“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在系统内选出40名群众最信任的内部监督员,重点监督市局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每年组织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定期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确保执法依据合法。纪检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联合办公,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按人建档、按月自查、按季考评、三级控管”的执法责任考核机制。2005年以来,共对1 429人次的执法过错进行追究处理,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四、抓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弘扬优良作风
该局把作风建设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密切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
(一)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紧紧围绕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发出了“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的口号,开展了“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等活动,不断增强了党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目前,党员干部呈现出“人人讲先进、事事争一流”的可喜局面,“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岗位做奉献”已成为干部职工工作的主旋律,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二)开展了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为了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标准,在要求每名共产党员做热情服务的表率、提高工作效率的表率、提高工作质量的表率、树立形象的表率的基础上,还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提出了“为纳税人服务好、营造温馨的纳税环境,工作作风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岗位技能好、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纳税人评价好、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四好标准。在创建 “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中,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素质和能言、会讲、能征、会算、能核、会查的“三能三会”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方法,使党员干部增强了纪律观念,提高了服务意识。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倡导“雷厉风行、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坚持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建设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
五、抓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为了提高机关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该局每年都围绕中央、省、市纪委提出的廉政建设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地局系统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教育引导。采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观看廉政教育片、廉政书画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形式,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要求机关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二)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内控机制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在认真落实市局制定的11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及3项配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建设,逐步形成“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省局《四条禁令》、市直机关《八条纪律规定》和《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市政府《七条禁令》,严厉查处办税拖拉、推诿,服务态度蛮横;税收政策不落实;办关系税、人情税;利用职权到纳税户吃、拿、卡、要、报等违禁行为,以及损害纳税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认真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问责制”。 通过公示板、电子显示屏、公示簿、市局门户网站等形式,将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服务规范、完成时限、质量标准、个体户定额及缴税进行了公开。设置了意见箱、联系卡、宣传册,畅通了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和问责,促进干部端正政风行风,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