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委安排市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1.01.2016 10:5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检查分两个层次,一是市委常委对联系县(市)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二是市政府副市长对分管战线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一查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和1月13日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是否组织专门会议;是否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是否贯彻落实到基层、到企业。
二查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和安监部门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党政主要领导和战线领导是否能够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保障安全监管人员、经费。
三查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是否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鸡安传真[2015]第1号)要求,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燃气、供热等重点领域是否做到“全覆盖”检查;是否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消除前期发现事故隐患;是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大检查工作责任。
四查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是否制定专门文件进行具体要求;县(市)区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战线领导是否对本战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是否能够发现问题。
五查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乡镇(街道)是否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检查时间从1月18日开始,24日结束。检查方式采取听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和抽查重点单位、企业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检查不走形式、走过场,真正发现解决问题,取得实效,《通知》文件中对检查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通讯员 刘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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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1.01.2016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