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百日攻坚战

23.07.2014  12:05
      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全市各单位下发了通知和《鹤岗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从7月17日至10月25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百日攻坚战活动,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方案》明确了安全检查和整改的重点范围。煤矿安全方面,责令生产能力为6万吨的地方煤矿全部停止井下灾害和隐患治理活动,严防借隐患治理之名擅自组织非法生产;公安部门核查火工品来源,区级监管部门负责逐矿贴封条监督煤矿落实,市煤矿监察大队开展全面排查;检查9万吨复工整改煤矿是否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期限,严查严处煤矿不积极整改私自组织生产问题;发现整改期间擅自组织非法生产的煤矿,严厉追究煤矿和监管部门责任;检查恢复生产煤矿“一通三防”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管,有效预防重大生产事故发生;检查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突出12个重点矿井监管,监督检查煤矿和监管部门值班住宿等制度落实,保证通讯系统畅通;检查煤矿企业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双七条”规定的情况;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安全检查和整改的重点范围还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爆器材生产和经营安全、校园管理安全、汛期生产安全、农机、电力、铁路、旅游、粮食、通讯、商务、医疗卫生等,要求这些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生产事故。

      检查的具体事项包括六项,一是查安全生产思想认识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的安全思想认识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查制度,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及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责任制、“三级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以及事故报告情况。三是查管理,检查县、区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进行情况。四是查隐患,检查隐患整改项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五是查瞒报,对重点行业瞒报事故要开展全面的检查。六是查安全设施,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合乎标准规范的要求。

      《方案》要求两县、六区范围内所有单位、部门、企业全部参加,实现全面覆盖。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了由有关市领导任组长的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检查组,同时要求全市每个县区政府和部门及单位都要分别成立检查组,组长要由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认真真开展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要求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将整改期限和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还明确,对发现检查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监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讯员 武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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