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市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6.10.2014  16:26

  在大风天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场所焚烧秸秆者,公安机关将给予拘留处罚

  10月15日,我市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禁烧工作方案及具体工作分解,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将禁烧秸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市领导周景隆、闫岩、闫子忠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景隆表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责任后果,将认识转换为强力推进的实际行动,在各个禁烧区切实做到“六定”,即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确保打赢我市秸秆禁烧攻坚战。有关部门动员和部署一定要到位、宣传造势一定要到位、包片责任一定要到位、巡查执法一定要到位,形成对野外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执法态势。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闫岩在会上指出,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抓好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做好专题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宣传教育与管理监督相结合,强力推进秸秆禁烧专项行动,确保完成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各项任务。

  据了解,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将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利用30天左右时间,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分片督导检查。其中,对在大风天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场所焚烧秸秆的,公安机关一律依法给予上限拘留;对有故意纵火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