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名单

22.01.2016  21:09

政治决议

(2016年1月21日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至21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十二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交都市”建设的建议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了《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及其他报告;协商通过了《关于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议案》;选举了十二届市政协主席,增选了常务委员。这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是一次动员全市各族各界人士深入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加速哈尔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建言献策的大会。

  会议赞同宋希斌市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哈尔滨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对市政府认真办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交都市”建设的建议案》给予了积极评价和充分肯定。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里,在中共哈尔滨市委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扩开放、惠民生,产业项目建设、城乡社会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全面完成了2015年和“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总结了去年和“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科学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精心描绘了向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迈进、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安排部署了2016年的目标任务。报告通篇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必将推动我市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我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的发展蓝图,准确把握了市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希望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落实好2016年各项工作,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会议赞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希望“两院”继续提高司法水平,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会议指出,2016年哈尔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会议号召全市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别委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开拓创新,为持续创造哈尔滨发展振兴新成果和全市人民美好新生活而团结奋斗!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1日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姜明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里,在常务委员会主持下,市政协紧紧依靠中共哈尔滨市委的领导,高举团结和民主两面旗帜,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卓有成效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专题协商议政、开展调研视察、民主监督评议,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绩,为推进哈尔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贡献。会议对常务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批准关于2016年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要求常务委员会进一步开拓创新,认真组织落实,为哈尔滨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1日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杨晓萍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提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和提案承办部门积极努力下,在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积极参与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协提案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共哈尔滨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勇于担当,善于创新,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市“十三五”的良好开局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议案的决议

(2016年1月21日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是国务院对省会城市的明确要求,是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打造绿色有机安全食品品牌,支撑食品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和民进哈尔滨市委员会联合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议案》,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和创建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对照创建标准超前谋划,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和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夯实食品安全法治基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监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从根源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设四个“安全城”示范工程,用示范带动创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共治共创格局,增强社会监督力度等建议。经全体委员协商讨论,一致同意作为本次全会建议案,提交市政府办理。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把建议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大会相信,有中共哈尔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真抓实干,以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一定能够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使这项惠民工程切实造福全市人民,提升百姓福祉。

增补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

(2016年1月21日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共党员7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冰哲 王 强(女) 邓宏图 乔树江 任守增 杨海新 曹弘峰

增补副秘书长、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2016年1月21日政协哈尔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乔树江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  强(女)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杨海新 市政协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马冰哲 市政协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守增 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    李晓娟(女)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

  邓宏图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  张忠凯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

  侯  坤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  曹弘峰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

  董惠江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  刘佰臣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

  魏亚飞 市政协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职不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