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法制办推行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评价卡制度

26.10.2016  02:34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提高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履职积极性,在实行定期考核和建立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档案的基础上,大庆市政府法制办设计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单项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卡》,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单项服务评价。

评价内容包含岗位表现和综合评价。在岗位表现方面对市政府法律顾问设定了法学素养、工作态度、语言表达、文字综合等四个方面的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由服务事项涉事单位对根据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表现提出初步意见,大庆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最终评价,评价结果进入市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档案,作为对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的最终依据。

该制度推行后,进一步完善了对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机制,规范了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履职行为,得到了涉事单位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