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检察院召开“法治建设年” 活动动员大会

11.06.2018  19:10
  6月8日,双鸭山市检察院召开“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讲话及对黑龙江省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委“法治建设年”活动的相关要求,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宣读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就法治意识、司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8大类30项问题,具体细化落实到责任部门,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查检查等方式,切实落实好检察机关法治建设者、维护者的责任。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要 认真学习领会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院、市委和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 突出工作重点,从法治意识、司法行为、法律监督职能等方面集中攻坚,按照市院党组的要求和方案确定的步骤和措施,扎实推进,真抓真改,务求取得实质性突破,努力以新作风、新形象、新作为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 强化责任落实。要树立人人都是责任主体、人人都是队伍形象、人人都有监督责任、人人都是环境打造者的强烈责任意识, 做到班子带头、层层负责、合力整治。各县区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负责,善于负责,率先垂范,靠前指挥。
  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双鸭山市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院党组成员、检察干警在所在院分会场收听收看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