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有证练车撞伤行人 司机驾校教练究竟谁担责?
20.04.2016 10:16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哈尔滨一市民有证练车上路驾驶过程中撞伤了行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哈尔滨仲裁委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例,对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2015年10月,哈尔滨市民张先生刚刚考下驾照后,为了能够尽快提高驾驶技术早日上路驾驶,就从某驾校聘请了教练员,进行有证练车。驾校随后提供了练习车辆,并给他分配了一名教练员。结果,在一次有证练车过程中,张某在南岗区不慎将行人何某撞伤,何某治疗腿部骨折等花费了医疗费25000元。
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车辆一方负全责。交强险赔偿后,何某仍有15000元的医疗费未被赔偿。何某主张赔偿时,张某称其为驾校的学员,驾校应保证自己驾驶安全,发生事故应由驾校赔偿。而驾校却称,张某已取得驾驶证,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奈,何某对张某及驾校向哈尔滨仲裁委提起仲裁。
近日,哈尔滨仲裁委受理该案后认为,本案张某因驾驶业务不精才到驾校付费练车,驾校收了钱,提供陪练及副驾驶带有刹车装置的教练车,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在明知张某存在驾驶经验不足的情况下,驾校及陪练对张某的驾驶安全应有高度的注意义务,但在驾驶过程中教练未及时避免事故的发生,对此应承担相应责任。而张某作为已经取得驾照的驾驶员,其了解道路安全驾驶相关知识并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因本人过错造成本起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仲裁庭调解,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及驾校各承担50%的责任。
哈尔滨仲裁委提醒广大市民,在驾校选择“有证练车”的服务时,应与驾校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服务项目、双方责任、义务等,以免发生纠纷。(记者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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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6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