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深化平安建设惠及千家万户12311工程综述
2013年,哈尔滨市实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2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0元,分别增长12.1%和14.1%;年初确定的70个惠民行动项目件件落实,完成投资330亿元,超年计划70亿元。“平安哈尔滨”建设实现整体迈进,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保持全国省会城市最低,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3.5%,创历史最高,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份份答案缘何如此精彩?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推动科学发展的同时,坚持把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放到突出位置来抓,以社会管理“强基工程”为主载体,创新和发展“平安哈尔滨”建设成果,在社会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有效巩固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重要位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作出科学谋划和决策部署,使其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于2004年3月在全省率先作出了关于建设“平安哈尔滨”的重要决定;2008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哈尔滨”建设的决定;2013年又作出了关于全面实施社会管理“强基工程”的重要决定。由此,社会管理“强基工程”和“平安哈尔滨”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起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的使命,完善了我市现代化建设总体的格局。
对于哈尔滨来说,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既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举措,更是在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应对矛盾凸显期挑战,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的现实所需。从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四个加快形成”、“八项重点工作”等新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后,我们全市上下对社会管理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创新实践步伐不断加快。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到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之中,在市委党代会上,郑重地将“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写入了未来五年我市发展的总体要求之中,并在经济建设方面提出建成“四大形象标志”的同时,第一次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了要实现“四大民生指标”,从施政理论和实践指导上实现了对经济建设与社会管理两项重大工作的步调统一。同时,还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深入部署。
2012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系列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有益探索和实践,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深化改革创新,实现了社会管理重点问题的新突破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新提升,涌现出了包括通河县“包村驻村”工作、道里区抚顺社区中心社区建设、五常市二河乡新庄村新型农村协会组织建设和延寿县延寿镇联调联解工作模式等在内的一批富有特色、值得推广的工作亮点。在总结这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形成了一整套富有本地特色、适于工作开展的“强基工程”总体思路。这一思路的主要内容就是“12311”,即: 坚持“一个统领” ,社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实质上是群众工作。我市通河县持续九年深入开展“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对通河县经验进行了挖掘和推广,把群众工作作为统领并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实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制度化,赢得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 推行“两种模式” ,社会管理难点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根据我市大城市、大农村二元特征,把社区和村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石和着力点。在城区,推广道里区抚顺社区“中心社区”建设模式,通过“以大带小、以一带多、中心辐射周边”等方式,夯实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在农村,推广五常市二河乡新庄村“1+3+N”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经济合作和社会组织,把分散的农民重新凝聚起来,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使社区、村成为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诉求的基础平台,做到关口前移。 完善“三大体系” ,针对社会管理存在的“短板”、薄弱环节和新兴领域,健全完善“大调解”、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着力破解体制结构障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源头管理。 强化“一个支撑” ,形成强有力的科技化信息化支撑,逐步建立完善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快速反应机制。 提供“一个保障” ,着力提高人力、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的保障水平。力争用3—5年时间,努力使我市社会管理工作站稳全省排头、走在全国前列。
积极顺应社会阶层分化和利益格局日趋多元的新要求,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全过程,有效搭建群众工作平台、构建群众工作网络。 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惠民项目、逐年增加民生投入,在2012投资惠民项目292亿元的基础上,2013年又在10个方面、70个惠民项目上投入260亿元,全市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大幅提高,有效消除和减少了矛盾问题的产生。 二是探索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新机制 。各地区创新群众工作载体,通河县在“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基础上,开展“三进三服”(进村、进企业、进网格,服务农民、服务企业、服务居民)工作模式;平房区广泛开展“政务面对面”活动;呼兰区开展党员干部包项目、包信访、包民生、保稳定的“三包一保”活动;尚志市开展“百部联百村、千员驻村屯、万人帮弱户”活动;延寿县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站好“八个党员先锋岗”活动,通过创新载体,为基层发展注入活力、提供支持。各级组织、党员干部与群众面对面了解诉求、手牵手排忧解难。全市开展了“百名专家下基层”、“双百”干部双向挂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等系列活动,共成立18个下基层工作推进组,对181个乡镇进行定点包扶。同时,人大、政协发挥监督、协商作用,广泛建立“代表之家、“代表联系点”、开展“代表接待日”和回选区“挂牌履职”等活动,实现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评估范围、基本原则、评估程序、风险应对控制及决策跟踪和问责。前置维稳关口,出台了《哈尔滨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将稳平备案程序嵌入各职能部门的审批环节,在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开设了“稳评备案窗口”,安排专人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稳评事项实行“一站式”联合备案,确保了重大项目稳评备案应备必备。今年以来,共对全市18个重大决策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对1个群众测评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暂缓实施。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期待,大力推进“两种模式、三大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把破解新生社会管理难题纳入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管理覆盖面,提升社会管理的有效性
(一) 以筑牢夯实社区、村屯“两大平台”为牵动,全市基层建设、基本服务的能力水平实现明显提升 。着眼优化城乡二元格局,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缩短农村和城市之间、城市不同社区之间的服务管理差距,使情况掌握在基层、工作推进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筑牢社会基层管理结构。 在城区,推行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管理模式 。通过“以大带小、以一带多、中心辐射周边”方式,将各种社会管理力量和服务资源集中投入到社区,建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机制。2013年,在原有中心社区建成的基础上,又新增千米以上的中心社区公益用房项目10处、累计达到93个,其中2000平方米以上30处,有力地提升了基层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市按每300-500户划分网格7577个,将辖区内人、地、物、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管理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助老、帮残扶弱、慈善互助、文体娱乐及社会组织协同等十大服务功能,形成了能够“满足需求、解决诉求”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本实现了社区居民服务全覆盖。在农村, 推行“1+3+N”综合服务管理模式 。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引领、凝聚作用;建立完善经济合作社、农民工会、便民服务站三个平台,带领广大村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双代办”服务;组建多种新型协会组织,用共同的目标凝聚群众,用不同的组织稳固群众。目前,全市有693个村推广了“1+3+N”农村综合服务管理模式,使数万农户获得了切实收益,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以构建完善“三大体系”为重点,全市平安建设、综合管理的能力水平实现明显提升 。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公众安全感作为“强基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预防和减少影响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 一是完善“大调解”体系 。健全市、区县(市)、街乡(镇)及社区(村)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058个。创新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先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纠纷、保险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92个,形成了行业性调解与“三大调解”的衔接配合。研究制定了《医疗纠纷和处置指导意见》、《物业纠纷预防和处置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使这方面纠纷的解决有据可循。2013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8052件,成功率达96.4%。创建了218家社区“法律诊所”,全市两级法学会与哈市10所高校法学院紧密合作,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走进街道、社区,完善矛盾化解、信访疏导、法律援助等“诊所”功能,累计为3万多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381件,调处信访积案886起,成为源头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和“缓冲带”。在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我市“法律诊所”做法得到与会的中央领导肯定。 二是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从百姓身边不平安问题抓起,不断深化平安建设。提升城乡物防基础水平,通过三年“3531”惠民工程建设和启动实施老旧住宅物防升级专项行动,安装单元电子防盗门近3万樘、“平安灯”88万余盏、封闭小区(庭院)1632个。打造技防平台,加快了“天网”工程建设,建成公共部位视频监控设施4788个,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设施21万余个。构筑群防群治人防格局,全市城区街面见警率、见车率持续上升,有效提升了社会面整体防控能力,全市街面发案同比下降48.3%,“两抢”案件下降34.3%。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问题,建设市信息化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初步形成了质量安全可追溯链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护绿打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深入开展“三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突出问题,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据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我市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为93.5,较2012年提高0.6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 。以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为重点的服务管理短板得到明显提高,形成了以市流浪儿童求助保护中心为核心的儿童救助服务网络;强化了以运营商自律、舆情分析研判和宣传主阵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虚拟社会”管理机制;整合外国人管理力量,完善了动态服务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帮教率均超过95%;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覆盖44个行业4万余家企业;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均等化服务日益健全。同时,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哈尔滨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活跃于社区、服务于基层群众但又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了管理重心下沉,使一大批基层社会组织纳入了管理视野,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开展社会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参与公共管理和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发展“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在城区63个中心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其他648个社区70%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目前,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到6760个,其中:社会团体135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773个,城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630个,城区每个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2.5个;培育扶持了家具协会、驾驶员协会、爱建商会、搬家商会等一大品牌社会组织,基本形成了涵盖面广、种类齐全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三) 以拓展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全市科技创新、服务实战的能力水平实现明显提升 。市级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调研和立项,并投入一期启动资金400万元。道里区在全省率先推出“智能社区”信息化平台,覆盖抚顺、通江、爱建、兆麟四个街道全部社区,居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问询办事,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向数字化全面转型。平房区依托“中国云谷”打造“智能城区”,在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方面大胆尝试,建立起“人事地情物及组织”的基础信息应用数据库,提供针对性、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并且倒逼政府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权力下移,将62项民生服务事项整合到社区办理,避免了居民群众在各部门之间的奔波,实现“一个窗口、一张笑脸办到底”。市城管局整合数字城管和执法平台,将城管指挥中心打造成城市管理、执法指挥、应急处置、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
(四) 以强化体制机制为保障,全市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能力水平实现明显提升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重新调整了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领导体系,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铎和市长宋希斌担任市综治委主任,增设有关副市长为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负责综治委日常工作,委员由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根据“折子工程”立项推进的要求,确定了2013年度“强基工程”30项重点建设项目,并进一步分解为45个具体项目,明确了市政府主管市长,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同时,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市综治委定期开展委员视察活动、召开综治委全会,听取部门工作述职,并组织专项工作调研督导组,有力推动了“强基工程”的开展。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查究机制 。市委组织部门修订了《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强基工程”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在全省率先制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办法》,加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承担社会管理领导职责的监督。 四是构建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成立社会管理综治协会,以群众性为先导,加强平安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管理“百日宣传活动”和“平安E家”杯首届哈尔滨市平安建设文化节,充分调动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浓厚了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氛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工作体制正在形成。
(来源:市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