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清洁空气计划》今年实施 三年淘汰黄标车
昨天,市环委会2014年度工作会议审定通过了《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该计划确定了加大能源、工业源、移动源、有机排放源和面源5项治理任务,并提出到今年底,我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2.9%,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3%;到明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任务。
今年起供应符合国四标准车用汽油
今年,我市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低于建成区面积80%,并向社会公布。从2015年开始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发展不断调整划定范围,到2017年实现建成区全覆盖。禁燃区内禁止散烧原煤及煤焦油、重油、渣油和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等高污染燃料,以及可燃废物、直接燃用未经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限期拆除已经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或改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从今年开始,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5年,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三环内重污染企业迁到园区
我市将制定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方案,搬迁哈药总厂高污染车间和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高污染企业,2015年实现电镀企业入园。到2017年,市区三环内重污染企业全部搬迁至工业园区,实现污染集中控制。
我市还将加快拆炉并网进程,2017年,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以上,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近期,我市将淘汰主城区内4.5万辆黄标车;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黄标车。今年下半年开始,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市区,并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等老旧车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进程,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报废制度。今年还将限期治理和复检超标排放车,并禁止上路行驶。
公共场合禁止燃炉烧烤
今年,我市将在市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划定街路餐饮专用设置点位区域,实行规范管理,禁止居民区、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场合燃炉烧烤。
严控和重罚秸秆焚烧行为
从今年起,在市区范围内禁烧秸秆,并且对秸秆焚烧行为从严控制和从重处罚、问责。我市将制定实施秸秆利用分阶段工作方案,推行秸秆还田、制肥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新技术及优惠政策,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工程。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90%。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