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积极探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督导工作方法

19.08.2016  22:32

      为加强黑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切实提高整体防治成效,按照《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开展2016年重点地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督导的通知》的要求及黑龙江省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工作安排,黑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督导工作采取市(地)级全面督导和省级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黑龙江省林业厅要求全省各市(地)根据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督导,确保督导成效。佳木斯市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督导检查工作方法,设计了一整套的检查方案,有效保证了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黑龙江省前几轮的督导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

      佳木斯市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督导检查中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一是根据佳木斯市本地实际,设计了重点森防工作督导检查单;二是根据重点督导检查项目,查看各类工作完成成果及记录,如需要现地调查的则进行现地调查,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填写督办意见,对相关人员和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限期整改;三是检查结果需由检查组成员、被检查单位主管局长及森防站长签字,加盖被检查森防站公章。督导检查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存。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了佳木斯地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