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四个强化推动执行工作

27.11.2015  18:47

        大庆市红岗区法院通过推进强化系统化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制度化建设四项措施,实现了案件质量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

        强化系统化建设。优化立、审、执部门的分工协作,强化“一盘棋”和“执行”意识,实现法院内部联动的有效结合,从源头抓起落实诉前保全制度,防止其恶意转移财产;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执行联席会议3次,与工商、金融等部门协作12次。

        强化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截止目前新受理的512件执行案件全部录入该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也已完成,现已投入使用,启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通过透明操作,建立严密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平台,通过扩大执行查控系统的财产查控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等作用,既规范执行行为,又提高执行效率。

        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阳光司法考核办法,把执行工作任务量化到考核标准之中,健全执行工作评查制度,实行按月、按季度评查,推行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实现对执行工作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监督,执行结案率85.28%,有效地调动全员的积极性;继续加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黑名单”的力度,今年有83人付出失信的代价。

        强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领导机制、综合管理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与金融机构的“点对点”查控体系,实现在网上传递和查控执行信息,改变上门逐案查询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信息的传统模式,提高了执行查控效率,降低了执行查控的成本。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