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月缴存额上限提高四百
09.11.2016 08:38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今年10月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相关数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哈市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上限为:14,6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504.4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 148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 1270元/月;五常市、双城区、尚志市 112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 1030元/月。
这个政策是什么意思?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14601元,代表:14601元是2015哈尔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有人的月平均工资超过14601,例如是2万,3万元一个月,他也仍以14601做为缴费基数。每月最高缴存不能超过3,504.40元
同理,公基金缴存的下限1480元,大概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工资低,单位应该按月1480元的工资数为你缴存公积金,个人缴部分也同样。
去年的上下限都是多少?
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哈尔滨市2014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 116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 1050元/月;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 90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 850元/月),上限为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2,88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93元。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09.11.201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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