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财政局“四个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04.12.2014  10:5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大庆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决定精神,强化行政权力约束,不断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力度,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严格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把部门所有收支项目全部纳入编制范围,编制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科目,增强预算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严格执行预算,严禁擅自变更调整,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

二是着力改革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坚持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保障,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投入,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创新投入方式,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强化财政政策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市场主体作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着力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控制。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强化财政同步监督,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新梳理界定全局岗位职责,排查明确岗位风险点18类308个,制作岗位职责公示牌,切实将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人头。建立岗位轮换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清晰。

四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构建“阳光财政”,不断拓宽公开领域,主动公开执法权限、办事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信息,实现网上公示,方便群众和预算单位办事。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预算管理和财政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