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院:三项举措提升自侦案件“双录”水平

20.08.2015  10:18

  近年来,密山市检察院在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从三方面入手,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注重“双录”效果,有效提高了在办理自侦案件中保障人权、固定证据、突破犯罪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软硬件建设,夯实“双录”基石。在设备的选用上,该院选用全数字监控录像系统、高灵敏度监听器、高分辨率摄像机及采集设备,配置大容量硬盘以及多台光盘刻录设备和UPS电源,保障了录音录像的可靠、稳定,避免了因硬件故障而造成录音录像工作的间断。在审讯室安装了3台摄像机,从不同角度反映录制讯问的场景,对包含犯罪嫌疑人、侦查讯问人员在内的整个讯问场景进行监控录像;通过监控中心设备进行画中画处理,保证录像的客观真实性。为保证“双录”工作顺利开展,安排一名具有计算机本科学历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双录”工作。邀请专业工程师对检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性能,确保熟练应用。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双录”工作流程。该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为契机,深入查找“双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讯问录音录像不同步、录像画面不清晰等问题,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订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管理规定》、《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监控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视听资料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对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解决实践办案中缺乏统一规范的执法操作难题,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供了明确而细致的制度依据。

  全面服务办案,保障“双录”工作效果。为确保录音录像过程所形成的视听材料符合质量要求,该院技术人员严把“录前、录中、录后”三关。在录制开始前,技术人员仔细检查、调试设备,确保画面质量和录制效果;录制过程中,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故障;录制结束后,对刻录的光盘进行回放,确认画面、声音等一切正常后,将刻录好的光盘装入档案袋,由被讯(询)问人签字、捺手印后当场封存,一份交讯(询)问人员,一份由技术部门保管。今年以来,共录入自侦案件12件,时长30小时,实现了庭审期间零翻供,切实提升办案质量,保证办案工作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