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院广辟渠道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质效

23.04.2018  15:51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如何拓展监督渠道?黑龙江省宁安市检察院采取对外加大宣传,对内注重挖潜的办法,拓展案源,强化监督效果。年初,宁安市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滥伐林木诉前程序公益诉讼案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起。   “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必须形成合力,各科室都要有监督的意识。”检察长王永琳告诉记者。该院注重举全院之力构建大民行格局,充分发挥内部联动机制,从公诉、侦监办理的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民行科审查,增强检察机关内部力量整合、人员整合、信息共享,从中获取了大量高质量的民行案源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接近基层,接触百姓的优势,疏通基层案源渠道。
  一方面,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主动说出自己的“难言之隐”。两年来,院领导班子带领民行干警利用“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人大代表联络月”等活动,先后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000余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30余次,为代表免费赠阅报刊500余份,发现和解决民事行政监督问题20余件次。
  另一方面,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问题。全市12个乡镇和1个社区建立了检察联络室,实行1+1+3工作模式,即驻室检察官1名,由检察人员担任;检察联络员1名,由乡镇(社区)司法所长担任;检察信息员3名,由乡镇(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成立检察联络室微信平台,利用检察联络室微信公众号向各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员推送、传播民行工作法律知识,在平台上进行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上报、反馈,延伸了法律知识向基层传播的触角,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渠道,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案源信息,有效化解民行案源匮乏的难题。
  2017年,该院民行科在接待当事人时,从当事人的申诉的案件事实中发现有重大虚假诉讼嫌疑。通过调查核实,制定预案,拟定调查提纲等方法,成功办理历史上第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并进入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