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哈市CPI同比上涨1.4%
17.01.2016 10:36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最新统计数字显示,2015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涨幅比上年低0.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9%。
2015年,我市CPI呈波状起伏平稳运行态势。其中,10月份最低,3、9月份最高,高低落差为0.9个百分点,多数月份价格涨幅低于上年同期。八大类价格“七涨一降”。价格上涨的是: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衣着、食品、烟酒;价格下降的是交通和通信类。
影响我市CPI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三类,即: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食品,影响率占78.6%。医疗改革、住房改革、劳动力成本提高,是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主因。
我市2015年CPI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按降序排列与福州市、武汉市并列居第21位。比最高的西宁市低1.1个百分点,比最低的太原市高1.0个百分点。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按降序排列与成都市并列居第9位,比最高的深圳市低0.8个百分点,比最低的西安市高0.7个百分点。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17.01.2016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