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重要文件

20.11.2014  10:34
      近日,双鸭山市召开了市委十届三十次常委会议,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武凤呈主持,市委常委李玉刚、王凤春、张振伟、韩库、李明春、顾江桥、于万臣、赵希江、朱晓华出席会议。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暂行规定》3份重要文件,分别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发到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是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重点对全市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增加政府安全生产公信力和执行力;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通篇贯穿着落实责任这条主线。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是我市落实《实施意见》的细化和延伸,分四个部分共17条,以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重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详细阐述了“一岗双责”的概念以及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的职责、责任和如何督促落实等内容。

      《关于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暂行规定》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落实方案,分四个部分共62条,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无死角。(通讯员 吕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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