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办事不求人”规范化常态化 全省医保统一经办规程和窗口服务规范

26.12.2019  09:40

  为进一步压实“办事不求人”,省医疗保障局日前制定并施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通用规范(试行)》等系列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的“组合拳”,统一、规范、优化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服务体系,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推出276条医保业务经办规程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办事不求人”如何进一步常态化?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进一步加快?省医保局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民声、访民意、问民需,查找医疗保障领域影响广大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医保报销方面的“中梗阻”,针对共性问题和全省代表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历时4个月,共十五章276条的《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出台,显示着该局在努力实现百姓“办事不求人”方面交出的一份厚实的答卷:规程包含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医保经办窗口建设及综合柜员制等方面,为全省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提供了遵循。

  “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在整合医疗救助职责、移交征缴职责,以及落实国家医保局相关改革部署后,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发生深刻变化,原有规程已无法适应经办需要,同时,各级经办机构组建后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缺乏整体认识。将医保业务办理流程规范统一,有利于促进全省经办业务无差别办理,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全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实行统一规范,‘一窗受理、后台联办、综合窗口出件、一次办结’。”近日,这样一则新闻引起我省参保群众的关注。

  据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规程》内容重点突出系统性和整体性,涵盖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贯穿参保、征缴、支付等各业务环节以及协议、财务、档案、信息、内控、稽核等管理;重点突出了规范和统一,对各业务事项名称、办理情形、规则、程序、依据、材料、结果进行明确;重点突出便民和高效,对业务流程全面梳理优化,取消不必要的签字、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繁琐环节和手续,压缩办理时限,明确了综合柜员制和网上服务模式;重点突出时效性与开放性,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出台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认定、异地就医备案、丢失票据补办等方面便民措施,以及医疗保障脱贫攻坚、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打击欺诈骗保等重大改革或重点任务纳入其中,《规程》目前为试行,将结合未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全省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提供遵循。

  “如何优化流程,在规程中就有明显体现。”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如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就是优化异地就医备案规程,简化备案流程。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中需要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

  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

  医保窗口服务实行统一规范是省医保局在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上出真招见实效的缩影。省医保局自组建以来,把“改”字贯穿始终,着力解决参保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在全系统内推行“办事不求人”。

  切实解决医疗保障政策知晓率低问题,实现企业群众咨询医疗保障政策“不求人”。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交流新平台。7月1日起,将每周三设立为“企业咨询工作接待日”,及时解答医药企业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医药服务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宣传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已累计接待咨询企业500余家,答复问题2300多个。集中公布全省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利用定点医药机构的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加大政策定点定向宣传力度。

  切实解决异地就医手续繁杂问题,实现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如今,全省全面开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随时持卡直接结算,建立转诊一站式、统一备案多渠道、报错解决24小时等制度,各地通过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对接,将零星报销业务办结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切实减轻困难家庭或需要连续治疗人员资金垫付压力,打通“中梗阻”,解决12万多企业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

  “我们不拿自己的心去换百姓的心,怎么能做好医疗保障工作?”谈起如何发挥省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职能作用,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的一句反问,道出了我省医保部门创新治理体系的决心,也彰显出其心中始终装着参保群众的为民情怀。努力为百姓谋实事、解难事,在为百姓带来实实在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道路上,龙江医保一直奋力前行。(作者:姜斌 王莹)

(责任编辑: 郑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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