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从2014年10月开始,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第一批即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着眼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信息,中央组织部专门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专项审核工作总体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在审核范围上,突出干部队伍主体,重点审核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其中涉及省管干部5.8万余人。在审核内容上,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
——严明政策,强化督导。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和单位,就涉及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41个政策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专门印发工作问答。及时研究出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档案造假行为的具体情形和组织处理规定。中央纪委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专门增加对不如实填报、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组织部先后派出25个督查组,对各省区市和30家中央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省区市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专项审核工作汇报,审议有关事项。各地普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一是认真审核登记。对干部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初审、复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对存疑案卷实行交叉审核、层层把关。二是全面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采取实地调查、物证鉴定、专门认证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不清不放过。三是严格组织认定。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干部档案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综合研判、统一认定。同时注意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把政策讲明,把思想做通。
——从严从实,认真处理。各地各单位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认真清理纠正专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补充完善;对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确认更正;对档案造假的,严肃进行查处。在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共补充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档案信息,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各地还对37起造假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通过严肃认真处理,广大干部受到深刻教育和警醒,增强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了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自觉性。
——源头治理,完善机制。各地各单位在通过专项审核集中“清淤”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做好“防污”工作,着力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4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共对1.14万余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了任前审核,其中111名干部因档案存在问题被停止任职程序。二是完善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审核、利用、保管等重点环节,各地共制定出台251项制度规定和细则办法。三是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为防范档案造假增设“监控器”和“防火墙”。目前,绝大多数省区市实现了省管干部档案数字化,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也在加快建设步伐。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管档力量,强化党性教育和纪律约束,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引导档案工作人员发扬“安专迷”精神,当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