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国3900多名干部因瞒报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2015年,中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
其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通过开展抽查核实,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了规矩意识。
按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从2015年1月开始,中央组织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将抽查比例由3%至5%扩大到10%。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级随机确定抽查对象,确保抽查对象均衡分布,增强普遍约束。此外,还配合巡视工作,根据需要对被巡视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重申报告纪律,严格要求领导干部按时、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坚持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依据,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做了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015年,全国被抽查的领导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3902人,调离岗位35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7人,免职58人,降职14人;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0人;受到批评教育4.16万人,责令作出检查1.43万人,通报批评856人,诫勉5891人,取消后备干部资格698人。
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将按照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扎实做好抽查核实工作,更好地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