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圆满完成2014年上半年工作任务
2014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紧紧围绕全厅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强化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活力有所增强。一是规范竞争上岗程序。完成了3个处级岗位竞争上岗、60名正、副科级干部晋升和5名历史遗留处级干部任职备案工作,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完成了林研院、齐齐哈尔林业学校和湿地中心3个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提升了班子合力,激发了班子活力。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管。完成了10名厅级干部、169名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信息的采集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四是完成考核迎检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省纪委考核组,完成了省管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突出优质服务,工资福利工作及时到位。一是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及时完成厅机关及直属单位4700多人次工资档次正常晋升、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性津贴调整、职务晋升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扣款和二次住房提租补贴调整及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审核审批工作;完成厅机关2013年度一次性奖金测算发放和各独立核算单位和直属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审批工作。二是落实离退人员福利。完成了17名离休人员增加护理费和一次性生活补贴费的上报及发放工作;完成2名病故离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的核算和审批工作。
第三、积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进展。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与省编办沟通协调,争取编办大力支持,为我厅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分类改革。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方案》。三是科学确定岗位设置。制定了《黑龙江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科学确定了事业单位职能及岗位。
第四、突出工作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取得实效。一是更换了专网编制通。为24个厅直单位,13个森林公安机构配发了专网编制通。二是全面加强日常管理。上半年共完成落编8人、退休减员28人、死亡减员5人。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将林业厅原有37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缩减到28项,其中19项多次审批项目精简为一次审批,圆满完成了阶段性清理工作。
第五、强化基础工作,促进人事管理规范化。一是专项清理“吃空饷”。共查出纠正24人违规行为,并将财政开支人员工资等情况进行了公示。二是启动档案标准化建设。按照中组部要求,对厅机关近500份在职干部、工人档案进行目录编辑、零散材料归档、材料分类核准、档案重新编号,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三是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按照中组部要求,对我厅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向省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并与省人社厅积极争取,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非领导职数进行重新核定。四是修订干部基础信息。重新修订了人员编制定位表、混占编情况统计表、职数和处级干部名册等基础信息。五是加强处室自身建设。制定了《人事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林业厅人事处AB角工作制度》,并在处内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