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16〕58号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抚远市、绥芬河市人社局,省直各厅局: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6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6〕9号文)精神,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我厅拟继续开展2016年度万名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各市(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地区、本单位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谋划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
(一)申报重点服务项目可侧重以下方面:一是支持创新创业,帮助基层解决发展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专家与基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培养培训基层需要的“高精尖缺”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助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帮助基层调整结构。五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服务项目。
(二)鼓励支持各单位加快建设各级专家服务基地,构建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体系。
二、申报方式和资助办法
(一)万名专家服务基层重点服务项目。各市(地)、各单位遴选1个具有代表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申报。我厅将对入围的重点服务项目加强指导,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请各市(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遴选1个基地申报。对入选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人社部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并将在专家服务基层相关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指导,给予适当倾斜。
三、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3月7日前将材料(附件1、2)以市(地)人社局、厅(局)函形式报送我厅。申报报告要详细说明重点项目的活动方案和预期成效,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拨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等。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优中选优。我厅将对代表性强、影响力广、活动安排扎实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上报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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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