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响水大米跻身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

19.12.2015  13:32


 




 

  2015年12月12日,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会在北京召开,在本次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中,宁安市的响水大米荣获中国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第二十三名,区域品牌价值81.36亿元。

  此次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会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央电视台、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际贸促会等联合举办。本次品牌评价范围全面涵盖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品牌评价的种类也首次正式扩展到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和自主创新品牌。本次活动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打造中国品牌正能量、推广中国品牌走向世界的重要举措。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中央电视台副台长魏地春,财政部原纪检组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中国国际贸促会副会长王锦珍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刘平均发表主旨演讲。来自国家各部委有关领导、各省、市、县政府领导、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以及媒体代表等600余人参加了会议。宁安市市长徐利刃、宁安市质监局局长刘佩海参加会议。

  在本次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中,宁安市的响水大米荣获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第二十三名,区域品牌价值81.36亿元。这是宁安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王宪魁书记提出的“响水两化”项目建设的重大成果,实现了打造“国酒茅台、国米响水”的奋斗目标,是响水区域城镇化、响水大米产业化的两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此次宁安市响水大米入选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第二十三名,与茅台酒、赣南脐橙、烟台苹果、安溪铁观音世界性的地理标志产品等品牌同榜,为宁安市的城市资产增加81.36亿元的无形资产,为响水大米成为国米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宁安优质农产品树立整体品牌形象开创先河,也为宁安市绿色农产品畅销全国、走向世界迈出重大步伐。(宁安市响水大荣获的是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不是响水大米注册商标价值。)

  2016年,宁安市将围绕黑龙江省委提出的打造龙江大厨房理念和牡丹江市委提出建设中国绿色食品之都的部署,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加快宁安市绿色食品产业支撑,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的力度,在现有地理标志产品响水大米、兰岗西香瓜、东北黑猪、镜泊湖红尾鱼、虹鳟鱼、宁安大蒜的基础上,继续申报具有宁安地域特色的蔬菜、农林产品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力争使宁安市主要农产品都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建成黑龙江省首个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县,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力打造中国优质绿色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