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入学——哈尔滨市发布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

16.04.2016  10:40

  15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明确指出2016年哈市公办学校招生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据了解,《通知》要求,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合理划定新建居住区的学区,已划定的学区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作法。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并不得加收费用。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补习学校或其他机构考试招生,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另悉,《通知》还指出要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新生分班要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记者韩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