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新刚副主任在2017年全省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09.03.2017  10:07

  在2017年全省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魏新刚

      2017年3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基层卫生工作会议、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部署2017年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交流基层卫生计生工作经验。刚才,五个单位发言都很好,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有的可以拿来就用,直接推广。下面,我代表省卫生计生党组讲两点意见。

一、2016年基层卫生计生工作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的领导下,在全省广大卫生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卫生计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层卫生工作

  1 、圆满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大学生工作。

  为全省899个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大学生是省政府的重大决定,是省政府2014年起连续三年民生实事之一,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经过大家积极工作,全省乡镇卫生院共招聘医学大学生954名,超额完成原定800名招聘任务。并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现在这些大学生都已在岗工作了,有的已发挥很好地作用。三年3000人乡镇卫生院人才补充计划到今年圆满收官,三年共招收3163人,流失163人,实际在岗3000人,今后这项工作,省主要领导有指示,以后流失多少,补充多少,确保在每一乡镇卫生院有2、3名大学生。

      2 、出色完成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的任务。 去年初,我委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各地按照“卫生院自评、县级初审、地市复核、省级推荐、复查和审核,我省88家乡镇卫生院获得国家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超额完成了计划20家的创建任务。吉林省66家,辽宁省86家,东北三省,我省最多。其中哈尔滨21家,齐齐哈尔14家,绥化13家,佳木斯7家,大庆、牡丹江各六家,鸡西、黑河各五家,大兴安岭4家,双鸭山3家,伊春2家,鹤岗、七台河各一家。

3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下发后,全省各市(地)全部出台了落实文件,大庆市针对60岁以上退出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哈尔滨市及其它市地对退出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200至300元,哈尔滨所辖双城区,延寿县、尚志市对满60岁退出的乡村医生已落实了补助经费;绥芬河市对离岗的乡村医生每月补助500元。全省65%以上的县(市、区)都制定出台了政策。还有30%多的县(区)没有出台政策,这里就不点名了,希望大家抓紧出台。

4 、全面开展了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去年,我委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共同启动了乡村医生执业医疗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明确了保障对象、参保原则、保障范围及保险金额。截止去年底,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及人身意外险)乡村医生13522人,参保率50.02%,接受理赔处理案件6起,其中4起是患者死亡案件,理赔金额82万。这项工作对防范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发挥重大作用。

5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一年来,在全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升工程活动,召开了全省动员会议,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各项评价指标,组织动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创建国家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专家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市地推荐的15家省级优秀和原省级示范社区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最终遴选出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给国家,其中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获“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我委与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以“竞技练兵,展我风采”为主题的基层医疗卫生系统竞赛活动。经过县区级、地市级竞赛和省级综合笔试、复赛和决赛,圆满完成了省级现场复赛决赛各项活动,选拔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五名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竞赛。哈市南岗区通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艳萍获得全国护理个人岗位技能竞赛二等奖。

6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推进。 坚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支撑,以健康管理为核心,以特需人群为重点,强力推行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与部分重点人群建立了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与省人社厅、财政厅等7个部门制定了《黑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促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运行和稳步推进。截止去年12月份,全省132个县区全部开展了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在全省3504万常住人口中,已签约584万人,签约率达到16.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1560万)签约率达到37.4%。在农村1932万人中,重点人群860万,农村重点人群签约率36.3%;在城市1572万人中,重点人群700万,重点人群签约率38.9%。全省签约居民预约服务人次数252万,家庭服务人次数176万,咨询服务人次数195万,提供个性化服务人次数85万。

 

      7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不断夯实。 去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人均40元增加到45元,对地方财政配套纳入了省政府督办事项,委托第三方哈尔滨医科大学开展了省级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全省建立城乡居民纸质健康档案3080万份,建档率87%,录入居民电子档案2733万份,电子建档率7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206万人,管理率达到43%;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66万人,管理率达到37%;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15万人,管理率达到41%;城市65岁老年人健康体检人数已达到238万人,占应体检人数的73%,做到了应检尽检;其他项目均基本完成了国家要求的指标任务。

      8 医联体建设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全面推开医疗联合体模式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完善医联体,促进了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互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上下联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信任度,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截止目前,全省建成医联体364个,实现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乡镇卫生院全覆盖,,上转、下转患者同比增加22.61倍和3.95倍。

(二)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

  1 、扎实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4月21日省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在生育、婚假、产假等政策上进行了调整。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宣传口径,在省内主要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全面两孩政策自2016年初实施后,我省新旧政策衔接平稳有序,新政实施效果逐渐显现。

        2 、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印发了《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生育登记服务的通知》。为简化再生育办事流程,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再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同时,为更好地推进网上登记,积极推进全员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数据共享,实现同国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了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定期监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

3 、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36个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通过了检查验收,其中29个县、部门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命名为全国2014-2016年度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4、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各级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原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更名为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陆昊省长担任组长,并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作为民生实事,纳入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强化财政支撑,将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和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三)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1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得到完善。 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参加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的夫妻可增加婚假10日,收到了较好的政策和社会效果。修订了《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继续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失独为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管理,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精细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省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和联系人制度,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相关联系人管理制度和建立信息档案。

2 、创建幸福家庭和新家庭计划工作扎实开展。 在全省开展“5.15国际家庭日”主题纪念活动和“营养进万家”活动。在试点地区开展“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护”活动,试点地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老年健康管理、日常保健、照顾护理等方面的能力明显提高。在全国试点县区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创建幸福家庭”和“新家庭计划”活动,制定了考核评估体系,通过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升了家庭幸福感。

3 、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计生委等11个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医养结合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明确了11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在每个市地选择1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伊春市三个地市作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初显成效。与省民政厅、人社厅等11个部门共同研究分解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表》,明晰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新局面。

4 、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 认真贯彻国家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9号令)和全国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执行《黑龙江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管理制度》,印制下发《关于加强人工终止中期妊娠手术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实施机构的监督管理。2016年全省出生性别比为106.77,保持在正常值域内。

(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1 、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2016年,全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在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已覆盖全省的70%的流动人口。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以上,流动育龄妇女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0%,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接受率达到75%。

2、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 结合“健康龙江行动”,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明确了以新生代流动人口、流动育龄妇女和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和普及《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全省共发放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宣传光盘500余份,发放免费体检卡7000份、宣传单100000份、宣传品150800份。12月6日,在东北农业大学联合启动了“我青春  我健康——流动人口健康促进高校行仪式活动”。

3、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6〕29号)精神,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配套政策,确保为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户口居民同等的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建立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简化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衔接,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保健服务、疾病防治、强制报告、医疗救治、评估帮扶等责任,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基层卫生计生工作取得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 各地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不均衡,个别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总体表现是数量较多,但质量不高。 二是 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不够。虽然地市级层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文件,但县级层面一些地方没有将政策落实到位,满60岁退出的乡村医生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助经费。 三是 医联体资源共享不够充分,部分大医院委派的专家不能适应基层机构的需要,出诊率不高,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四是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机制不完善,各级财政、医保部门对签约服务的支持不够。 五是 基本公卫项目资金配套不足,尤其是县级财政,存在无法配套,甚至截留挪用的现象。 六是 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 七是 各地的计生服务管理发展还不平衡,机构改革后,基层计生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服务管理机制和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2017基层卫生计生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以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为契机,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为抓手,以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不断提高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努力开创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一) 基层卫生工作

  基层卫生工作今年重点抓好 “一个提升、 一个做实、 两个强化、四个落实 :

一个提升 就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是基层医疗服务提升年,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突出服务特色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省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增加5-10个百分点。各地也要按照这样的标准制定各地目标。一是以常见、多发慢性病为重点,提升门诊服务能力。二是以食物、药物、酒精中毒、各种外物损伤和慢性病、孕妇急性发作为重点提升急诊救治能力。三是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如针灸、拔罐、刮痧等为重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 一个做实 ”就是多措并举,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提高到人均50元。今年重点工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知晓率。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策划年度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月活动,推进项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开展“三减三健”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管理的参与度,增进居民均等化服务的感受度和认同感。国家制作的项目宣传公益广告,在地方媒体、地铁、公交、机场、公众活动区等广为投放。二要以预防接种、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为重点,针对“一小一老和两病”重点人群优先开展签约服务。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等筛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三要做好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工作,发挥省社区卫生协会的桥梁助手作用,提高医务人员对服务标准的执行能力。《规范》(第三版)删除了健康档案合格率等8个指标,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重点由建档转向有效使用,用活健康档案,提高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对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指标分类上报旬报、季报和年报。四是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管理。继续委托第三方完成2016年度省级绩效考核工作,落实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的奖惩机制。2016年项目中央转移支付10.35个亿,省级配套2.68个亿,地方配套还要有4.2个亿,这么一大笔资金,投入后的产出应该有效提升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重点人群体验的满意度。项目绩效考核的目的就是发挥基层防治结合功能,为城乡居民健康搭建第一道防线。为此,县(市、区)政府是项目绩效考核管理的主导,要做好自查自评;地市在项目绩效考核中有层级督导责任,考评排序,作为省级绩效考核抽样依据;今年省级绩效考核地市,抽查一区一县,区和县分开排名。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将根据地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量化排序抽样,考核优秀的奖励,不合格的相应扣减补助经费。省级考核地市既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对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项目考核发现问题进行跟踪,和2016年项目考核发现问题一并进行反馈,请地市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确认并签字。

      两个强化 就是强化医联体建设,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 、强化医联体建设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 在城市 ,主要以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整合为切入点,采取“3+2+1”(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方式,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在隶属关系、资产归属、法人地位、功能定位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基础上,由牵头医院负责管理和经营,从而纵向整合城市医疗资源,形成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 在县域 ,主要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重点探索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相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在城乡之间 ,主要以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为纽带,推进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组建医疗集团,衔接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要建立利益共享和责任分担机制,完善基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为患者提供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

2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去年年底我省出台了《完善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和7个配套文件,各地要抓紧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以医联体为基础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今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失独为主)分别要达到60%和80%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各地要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医联体上级医院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行组合式签约模式,增强城乡居民的签约意愿,逐步实现由被动签约向主动签约转变,改变传统医疗服务模式和患者就医习惯。

    四个落实 是:

1、 继续抓好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落实。 按照国家和省创建“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要求,以点带面,务求实效。创建活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逐步缩小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同等年资和水平医务人员的薪酬差距;要落实各项财政补偿政策,完善补偿机制,提高使用效益;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与县级医院用药衔接,坚持零差率销售,满足患者需求。今年力争完成50家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任务。

2、继续抓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落实 。扶持一批在支持保障、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和质量等方面的示范中心,引领带动更多的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慢性病管理、预防保健、医养结合和中医药服务。要求全面系统学习并讨论《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全员动员,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任务和目标;抓住关键指标,分工协作,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优势,创新服务项目;继续中心内部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提升服务技能;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强化人才培养和绩效考核管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深化供给侧改革,巩固和完善中心运行新机制。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推荐工作。国家卫计委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在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遴选出“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继续抓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适当时间开展督导检查,积极推进乡村医生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要保证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没有出台方案的县区抓紧出台,今年省里组织一次全省的督导和检查,没有出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县区,要全省通报。同时继续开展好乡村医生执业医疗保险工作。

4、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相结合的实施方案》,重点在基层推广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七融合模式发展。积极推进国家养老照护和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健康养老中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科学持续发展。督促落实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伊春市三个地市作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创新医养结合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

      (二)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做好“ 一个考核、两个分析、三个监测、四个服务。

      “一个考核 ”就是做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今年我们把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作为抓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载体,将计划生育主要工作都纳入责任目标中,加大考核力度。今年还要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纳入全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增设考核内容,加大基层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同时把平时考核同年终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评定、科学打分。最终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以奖代投资金拨付的标准,通过考核工作达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者的目的,切实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两个分析 就是全省人口形势分析和流动人口情况分析。

      三个监测 就是出生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生性别比的监测。

  1、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 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出生人口监测点建设,并与妇幼系统密切合作,加强出生人口数据上报管理,统一口径,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为政府制订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做好流动人口监测。 进一步做好全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工作,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和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情况,做到对目标人群心中有数;各地要加强调查数据的开发共享和分析应用,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人口流动迁移趋势、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利用情况、流动人口健康问题等方面课题研究,为全省的卫生计生宏观政策提供依据。

3、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监测 。不断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视频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完善和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等工作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以出生医学证明和住院分娩为切入点,全面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部门间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和重点区域的治理,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连片地区,建立区域协查制度,并联合开展督查行动。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跨省区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和出生性别监测预警机制

      四个服务 做好计划生育目标人群服务、计划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流动人口服务和家庭发展能力服务。

1、计划生育目标人群服务 。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着力补齐生育服务短板,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儿科医师、产科医师、助产士培养培训。强化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推进建立基本生育免费制度,为生育目标人群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计划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 。今年要创新生育登记服务及再生育审批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各地要加强生育登记服务管理、提高生育登记服务的质量。不断创新生育登记服务工作,把生育登记服务同孕前优生优育检查、住院分娩、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等工作有机地整合起来。优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办理流程,推行网上登记、办证,开展承诺制、代办制及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做好生育两孩登记服务和特殊情形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审批管理,让办事群众方便、快捷、受益。

3、流动人口 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教育与促进服务。 2017年,全省各地市、县(区)要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实现流动人口的全覆盖,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留守儿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启动我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市、县要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在提高覆盖率的同时,还要提高服务的质量和精准性 实现2017年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流动育龄妇女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90%,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接受率达到80%的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以“关注流动人口健康、人人参与共建共享”为主题,启动并开展我省“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系列活动,将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健康知识传播到流动人口群体中。要以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和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精准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和心理健康等健康教育活动。全省各地在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中,要严格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地特点,多出亮点,打造出符合龙江特色的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工作模式。  

4、加强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服务。

      一要 完善利益导向,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家庭发展政策,运用利益导向、社会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提倡社会团体、商业保险、志愿者等,从基本生活、养老、健康、精神、生育、心里疏导等方面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失独为主),。推动各地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失独为主)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失独为主)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进行签约服务管理,签约服务率要达到80%以上。二 以地市为单位,每个地市选择2个县区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以健康龙江为载体,以“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健康龙江”为主题,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主要内容,以卫生计生服务项目为抓手,完善创建幸福家庭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和致富发展活动,扎实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完善创建幸福家庭保障机制、服务机制,坚持技术培训进家庭、帮扶救助进家庭、健康共享进家庭、优先优惠进家庭,力争创建30个省级幸福家庭示范县区,申报创建国家幸福家庭示范地市,不断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三要 组织开展“新家庭计划行动”。不断提升健康家庭幸福指数。

同志们,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以深化改为动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抓好今年基层卫生计生工作,推动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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