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强奸犯12年后出狱当的哥 深夜抢劫乘客手机

22.09.2015  14:14

  犯罪嫌疑人曹某因强奸犯罪判刑12年,刚刚出狱,结果仍恶性不改,实施抢劫。近日,甘南县公安局第三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归案。

  9月8日22时许,甘南县居民王女士,下夜班后独自乘出租车回家,坐上出租车后,便毫无戒备地坐在车后座上。当车行到一没有路灯的黑暗处,司机将车子停下,强行将王女士包内的一部手机抢走,之后将王女士推下车,驾车消失在夜幕中。

  甘南县公安局第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所长李起波、副所长宋海清,连夜带领民警迅速开展工作。按照抢劫时间,民警先后调取犯罪嫌疑人行走路线的监控。民警在监控中发现,当晚22时20分左右,从发案现场先后有四辆相似车辆途经此处,民警马上通过出租车公司,重点排查了四辆出租车的驾驶员,最终车号为“黑B8XXX”出租车进入民警的视线,民警连夜以车找人。据该车主反映,早在今年年初,他的车就出租给一姓曹的司机。随着调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曹某渐渐地浮出水面。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曹某无固定住所,增加了民警抓捕的难度。

  为及早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第三派出所组织全所警力,最终在通往县城北出城口处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曹某的行踪。多名民警一起行动,将正在开车逃窜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曹某供认,今年6月初,刚刚出狱的他,为谋生来到县城开出租车,本打算挣大钱的他,一个月下来,发现收获不大。看着别人手持高端智能手机,他羡慕不已,但囊中羞涩无钱购买,便产生抢劫恶念,9月8日22时许,他开车拉活儿,载上深夜独自出行的王女士时,便实施了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