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哈尔滨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7.04.2016  16:16

市直科普工作联席成员单位,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根据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2016年哈尔滨市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4-21日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科技活动周以“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为主题,重点宣传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成果为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主题,针对公众多样化的科技需求,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一)展示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展示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和创业企业,彰显我省科技创新和科普事业发展水平,激发广大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
  (二)开展专题科普活动。通过互联网+科普培训、科技展览、科普讲解、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推介等丰富多彩的专题性科普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提高公众科学素质。针对科技热点问题和前沿科学进展,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实践。
  (三)组织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组织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流动式科普设施向边远地区开展科普服务。
  (四)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通过开展内容丰富、活泼有趣的科普活动大力宣传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
  (五)促进科技创新创业。通过优秀科技成果路演、展览、科技创新创业培训等形式,激发大学生、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释放优秀科技成果转化潜能。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直科普工作联席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策划重点活动项目,并按时参加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主办的“2016年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5月14日上午9:00在哈工大举行)。请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参加活动周启动仪式的领导、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到市科技局法规处。
  (二)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2016年哈尔滨市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中确定的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活动,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并于4月29日前报市科技局法规处。
  (三)各科普基地应发挥科学普及的重要作用,拓展科技服务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科普活动,在科技活动周期间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工作。
  (四)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区、各部门要形成活动举办情况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5月27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法规处,由市科技局统一报省科技厅参加2016年全省科技活动周优秀项目评选。
  
  市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法规处 :李 明 82363096  [email protected]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安 华 84695594
  市科协普及部  :郭丽丽 87657493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哈尔滨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