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黑龙江省林业厅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函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2016年3月31日全省工贸行业及综合监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将《黑龙江省林业厅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报送给你们。
此函。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6年4月8日
黑龙江省林业厅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重大事故带来的教训,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工作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的权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副职领导干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生产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在林业责任目标考核中,各单位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厅生产安全检查标准;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检查流程,以后依据清单进行检查,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工作,推动“照单检查”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具、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宾馆、办公楼、学校、煤气站、木材加工厂、林场、贮木场等单位的电源、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充分利用板报、消防安全栏、张贴标语、印发传单、图片,发放《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及时采取召开专门会议,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对林业职工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搞好消防演练,使全体职工都懂得消防常识和逃生本领。油锯手、电工、水暖、锅炉工和消防器材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