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与新疆阿勒泰检察机关签订2014—2016年对口援助协议
继今年7月份我省检察机关派出7名援疆干部后,日前,新疆阿勒泰地区检察院又选派2名优秀干警来我省挂职锻炼。双方于9月23日在黑龙江省院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签订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新疆阿勒泰地区检察机关2014—2016年对口援助协议书》。
据了解,按照高检院的援疆援藏工作部署,我省承担对新疆阿勒泰及所辖3个基层院、新疆兵团第十师及所辖2个基层院、西藏日喀则分院及所辖三个基层院的援助任务。2011年以来,我省共向受援院派出挂职和岗位锻炼干警20名。同时,积极与各受援方沟通协调,签订了双方一致认可的2014年至2016年对口援助协议。四年来,全省共提供援助资金850余万元,受援方用这些资金购置了办案用车和科技装备,缓解了燃眉之急。
此外,在2012年、2013年和2015年,还选派15名检察业务专家赴新疆、西藏开展业务巡讲活动,加大工作间的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对方好的工作方法,得到受援方广大干警的充分肯定。
在这次座谈交流中,省院徐军副检察长表示,今年是新一轮检察援疆援藏工作第二个三年的深入之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新形势下做好援藏援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高检院、省院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把援藏援疆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将继续全面落实各项援藏援疆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支、受援双方已签订的对口援助协议确定的工作重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援助任务。要抓好援藏援疆规范化建设,省院将及时指导、宣传报道检察援藏援疆工作,对援藏援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座谈前,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军和阿勒泰地区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田琪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新疆阿勒泰地区检察机关2014—2016年对口援助协议书》。
黑龙江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郁主持座谈会,副厅级检委会专职委员高广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