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黑龙江省将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8.01.20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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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前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受村民委托代为起草法律文书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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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发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19年底前,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实体平台建设基本完成。

  我省将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作为服务基层农村、社区的法律服务平台,其主要工作职责具体包括为村民、居民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接受村民、居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参与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居)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