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通信管理局完成 2015年度大数据中心企业用电补贴评审工作

24.12.2015  19:23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二十五次专题会议精神,促进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根据对大数据中心企业进行用电补贴工作的有关精神,省通信管理局开展2015年5~10月省内大数据中心企业用电补贴工作,并对申报企业及相关机房用电情况进行了评审。
        为准确反映申报企业实际情况,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省电子技术研究所、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省信息安全评测中心及部分IDC数据中心企业专家多次召开评审论证会,研究IDC数据机房电量取录方式,最终确定申请单位自行为申报补贴的IDC数据中心机房加挂独立电量表,测算各企业IDC机房实际用电电量,作为补贴资金发放依据。
经过对申报企业及相关数据中心机房用电量情况的评审,最终确定补贴金额950余万。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哈尔滨国裕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等11家企业具备评审资格,可享受大数据中心企业用电补贴资金。
        省通信管理局将上述评审结果报省财政厅。据悉,省财政厅已将大数据中心企业用电补贴资金共计9506524.74拨付各地财政局。(刘冰)

(编辑:hlj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