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年终考核工作即将开展

22.12.2014  12:31
      近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通知》决定,自12月下旬起,省政府安委办将对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管县(市)政府、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进行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考核重点包括三个方面,即《2014年度市(地)政府(行署)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的22项重点工作及《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确定的具体内容;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黑发〔2014〕15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五个全覆盖”(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安全责任目标抄报组织部门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情况。

      考核组将采取听汇报,兑标,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相关企业的方式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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