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领导班子2013年度工作总结

13.06.2014  02:31

  省住建厅领导班子2013年度工作总结

  中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4年2月)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厅党组团结带领厅机关和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攻坚克难,求实进取,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厅党组被省委授予“学习型领导班子标兵”,我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单位”。   一、以改进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系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必读篇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选派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轮训班,班子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明显增强。二是带头查摆整改“四风”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两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面对面”查摆分析。针对作风方面查摆出的问题,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形成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方案,明确了加强改进作风的主攻方向,并积极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召开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专题民生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在生活会上坦诚相见,直截了当地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开诚布公地交流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的同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批评的同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形成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四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和项目资金安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同相关部门联动协商,与市(地)反复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高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五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针对“四风”问题和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建立完善了《会议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工作规定》、《重点政务工作推进落实机关包片和联系点制度》、《调研检查工作制度》和《关于严禁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的规定》等26项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堵塞了滋生“四风”的漏洞,为推动作风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力推进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保障改善民生,集中精力推进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17.36亿元,开工26.83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22.77万套,保障性住房4.06万套),开工率103.12%;基本建成38万套,基本建成率126.6%。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17.8亿元,信贷融资73.6亿元,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发放贷款21.1亿元,哈尔滨获得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信贷额度188亿元,资金筹集取得新突破。建成了哈尔滨民生尚都二期、饶河县金域蓝湾等一批建设标准高、配套功能完善、风格特色突出的回迁小区,规划布局、建筑立面造型和色彩大幅度改善,硬化、绿化等环境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全省有5个保障房项目被评为国家A级住宅。二是农村泥草(危)房改造全面完成任务。投资180亿元,改造22万户(农危房7.3万户)、1805万平方米,60余万农民喜迁新居。哈尔滨市拆除农村泥草房6.54万户、37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改造目标。全省整村改造泥草房13491户。推广应用多种节能建房技术,新建节能住房比重达95%以上。加大对特困群体帮扶力度,建设了一批五保家园、幸福大院、农民公屋,改善了6000多户贫困群体住房条件。制定下发了《灾后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规划》,对因灾整村异地重建规划进行了审核把关,为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城镇化试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启动了哈尔滨、鹤岗等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程序,批复了七台河、双鸭山等6个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了绥化、安达等28个市县总体规划审查;开展了41个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87个乡镇总体规划和1341个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百镇建设末位淘汰实施办法》,对试点镇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坚持把棚草改造、“三供两治”政策向百镇试点镇延伸,加快推进试点镇住房和道路、供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百镇建设开复工项目664个,完成投资107.4亿元。重点旅游名镇建设完成投资10.13亿元,开复工项目123个,开工率达100%。四是“三供三治”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20.65亿元,省政府安排奖补资金1.72亿元,协调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信贷资金50亿元,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年完成投资150.5亿元,开复工项目363个。新增供水能力31万吨/日、集中供热面积4500万平方米、燃气用户21.1万户、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2744吨/日;完成老旧供热管网改造800公里,拆除分散供热小锅炉620台;13个市(地)投资2.5亿元购置各类专业清冰雪机械586台(套),清雪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五是建设领域科技节能取得新成效。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3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获国家和省奖励补助资金6.6亿元。辰能溪树庭院、哈西万达购物广场等6个项目19栋建筑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22万平方米,钢筋配送工厂化生产走在全国前例,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应用比重分别达到61%和63%。齐齐哈尔、牡丹江、安达、肇东、桦南、肇源被评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六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大力实施“123”行动,全省治理裸土163万平方米、绿化超高土121万平方米,清理积存垃圾363万吨,文明施工达标率平均达到92%;综合整饰主街路144条、楼体936栋,亮化临街楼宇1400多栋;改造老旧住宅29.84万套、1974万平方米。开展配置垃圾箱、信息广告栏等“七个一”便民设施建设行动,设置健身器材3255套,投资4204万元,为一线环卫工人提供餐补和保暖防滑靴。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3450公顷、公园25个,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新增 2.2和2个百分点。七台河、佳木斯和海林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开复工滨水城市规划项目140项,建成了一批标志性滨水景观示范项目。宁安市渤海镇等3个小城镇和甘南县兴十四等4个村庄被推荐为国家美丽宜居小城镇和村庄,20个省级特色康居村庄试点引领和示范作用明显,大兴安岭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七是房地产、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完成房地产投资1604.8亿元,同比增长4.5%;商品房销售额1582亿元,同比增长2.2%;实现房地产税收248.2亿元,同比增长20.4%。商品住全装修取得新突破,开工全装修项目39个、面积322.7万平方米,占新建住宅面积的10.6%。住宅产业化取得新进展,31个项目被评为国家A级住宅,6个项目被评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公司被评为全省首个开发企业型住宅产业化基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强化招投标监管、行政执法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全省建筑业实现总产值2521亿元、增加值837亿元,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八是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完成了《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黑龙江省物业条例》和《黑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草案起草、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加大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办力度,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63件,受理各类案件935件,立案856件,行政处罚554件,系统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三、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狠抓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   坚持强化问题导向抓整改,以高度的责任抓整改,以“钉钉子”的精神抓整改。一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深化学习型、事业型、高效型、服务型、风清气正型“五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治浮、治懒、治散、治松、治歪活动,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和办事公开,主动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列入清理范围的48个审批子项,减少28项,精减58%;修订完善规范权力运行40项制度,规范审批受理工作流程,成立了审批专门委员会,强化了集体审批,实行报件受理与审批分离,对行政审批受理实施全程视频录像监控,有效避免了工作中“冷横冲硬”、“吃拿卡要”和“托人情”、“打招呼”等现象和行为。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中央和省委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积极推进11项专项整治。2013年,全系统只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建筑节能改造两个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减少72.72%,文件减少21%,简报减少50%;开展大规模综合调研检查3次,专项调研检查减少50%;取消评比表彰项目13项,减少68%;清退从企业和学协会借用车辆17台,厅机关只保留5台在编车辆;调整厅级领导干部房间7个、处级房间52个、处级以下房间50个,腾退出大小房间17个,面积434.11平方米;严格控制因公出差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因公出差食宿标准和规定,取消3名班子成员出国考察计划,“三公”经费减少30%;全面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和“小金库”清理工作,单位和干部个人均上报了零持有报告,并公示了清理情况。三是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10个调研课题,深入研究分析事关行业发展和民生建设的重大问题,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推动行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厅领导带队深入13个市(地)县和农垦、森工系统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调研核查,督促进度,查找问题,推动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组成10个服务指导组,深入受灾严重市县指导受灾群众越冬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动员系统企业为重灾区捐资1700多万元,组织各地新建维修房屋4万多户,与民政部门指导完成5万余名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安置。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协调哈尔滨市物业供热公司等单位共同解决了哈尔滨东大直街297号、299号、阿什河街51号、吉林街40号、44号居民楼供热联网问题,使基层和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四、以保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班子成员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施机关和直属单位“一把手”抓党建工程,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联述联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期组织党组织班子换届,对出现空缺的基层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补充调整。按照守信用、讲奉献、有本事、重品行的要求,注重选拔优秀党员干部进入基层党组织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完善了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制度促进和保障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基层党组织都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辅导培训,选派32名同志参加了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各类学习培训。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选派11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省直党校培训,有14名同志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在省直工委开展“十百千”活动中,厅机关党委被评为“优秀机关党委”称号,两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省直优秀基层党组织”,11名共产党员被评为“省直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坚持凭实绩、重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在重点工作和艰苦岗位选拔任用干部。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执行干部政策法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分别达到91.67、90.99、91.67和92.11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省委组织部专项检查组高度评价。   五、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围绕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厅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与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反腐倡廉及行风建设作出安排。研究制定了《省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负责领导。主要领导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和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责任制落实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执行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行了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厅,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以及《廉政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以党章党纪教育为主体,深入开展廉政法规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涉及行政许可、招标投标、建设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了廉政承诺、廉政公示活动。利用“每季一案”、系统典型案例和省廉政教育基地,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进物业小区活动,通过服务窗口、墙报展板、网络等载体宣传廉政文化。在机关设立廉政文化宣传墙,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廉政制度,向机关干部发放《廉政制度汇编》,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注重源头治腐,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房屋征收拆迁违法违规行为和住房公积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监察网络平台建设,对重点工程实施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双签制。组织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专项资金计划分配初审的部门和单位查找行政权力风险点,针对易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修定完善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住建厅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成立三个专门审批委员会,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衡。采取廉政教育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组织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述廉,对7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测评,1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开展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18人(次)。四是积极整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规划挡光、房屋质量不合格、物业服务不规范、供热温度不达标等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拆迁、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和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保障房骗购骗租行为,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健全完善发现解决问题机制,拓宽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渠道,通过问卷调查、服务评价、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公开承诺、目标责任考核、督办检查、民意调查、听证评议等措施,努力争创群众满意单位。积极组织参加《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关注百姓“暖屋子”》行风热线系列节目,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371件,办结率达98%以上,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