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成品油 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报备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哈市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黑商法函﹝2014﹞532号的通知要求,《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采取年度备案制的方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度备案企业的范围
哈尔滨市辖区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军队及非社会经营的企业除外)。
二、 年度备案所需材料 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㈢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㈤加油站土地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㈥加油站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㈦本年度进油台账;
㈧本年度销油台账;
㈨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文件(原件、复印件)
㈩成品油供油协议(3年以上)(复印件);
(十一)本年第四季度加油站全貌照片(标注时间3-4张)
三、 具体安排
㈠组织落实
哈尔滨市区社会加油站自行到市商务局办理;各国有企业、各区、县所辖加油站,由所在区、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报市商务局年度备案。市商务局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东配楼248房间)。
㈡报备时间:
截至到2015年3月末。
四、要求
㈠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化、中铁龙禹、实华公司要认真组织各加油站做好年度备案的材料准备工作,严格把关。对所属辖区企业经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加油站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备案时一并上报。
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度备案,一年不按要求备案的加油站,不予办理加油站改造、变更、换证等相关业务。
㈢为了便于档案管理,年度备案需要填写的各种表格要求打印不能手写,要仔细填写每一项有关内容,不能缺项。
有关通知具体内容可点击[哈尔滨市商务局]网站《通知通告》栏目1—4
联系人:江波;电话:86776387;传真:86776360;邮箱: [email protected]
哈尔滨市商务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