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
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黑财税〔2018〕8号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17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
2.黑龙江省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
3.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5 .黑龙江省创新方法应用学会
6 .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技术协会
7.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助学基金会
8.黑龙江省建设安全协会
9 .哈尔滨市道里区慈善基金会
10.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
11.黑龙江省照明电器行业协会
12.大庆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13.黑龙江省质量协会
14.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15.黑龙江省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6.黑龙江省食品流通商会
17.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8.黑龙江省装修材料行业协会
19.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资产管理协会
20.黑龙江省风景园林协会
21.黑龙江省大庆市妇女儿童基金会
22.黑龙江省工程咨询协会
23.黑龙江省海星救助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的免税优惠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