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

04.09.2014  16:23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宋菲) 3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黑龙江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出台。今年,我省成人高考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广域网形式录取。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23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2日至25日,10月25日、26日进行考试。据悉,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可免试入学或加分。

  记者了解到,根据成人高考相应的照顾政策,有三类考生经本人申请,省招考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免试入学。第一类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第二类为优秀运动员,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第三类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一、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二、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三、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五、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六、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七、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最高分给予照顾。详情可登陆“龙招港”查看。

编辑:陈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