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人社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人社办发〔2016〕90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省人社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推进行政行为决策和执行公开
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推进决策制定、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政策外,在决策前应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听取意见。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黑政发〔2016〕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3号)为重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公开
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指导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出具体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所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推动实现窗口服务、信息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的线上线下协同,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责任单位:法规处、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有关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预决算报告、统计数据等情况;及时公开全省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信息;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法规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双创”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大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力度。做好帮助失业人员与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等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深入推进就业援助和推动煤城、林区富余职工安置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就业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责任单位:就业处、公共服务处、创业处,各有关单位)
五、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运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会和政务访谈等方式,主动发布信息,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活动的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法制建设等方面信息,及时通过新兴媒体、网络平台对外公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务网站和媒体发布。通过邀请厅领导、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互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做好政策出台后相关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政策研究室,各有关单位)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有效增强版块功能,加强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等功能,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完善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让公众及时全面的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群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推进机构实体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一体化,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七、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厅党组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信息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