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耕农资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供销合作社,倍丰集团公司、庆丰集团公司:
做好优质农资商品供应,对于促进农业稳产、增产,保障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至关重要。近来,受诸多因素影响,化肥等农资商品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当前,我省已进入备春耕生产关键阶段,为切实做好今年春耕农资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全力保障农资商品供应
各级供销社及农资企业要把做好化肥等农资供应作为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多方筹集货源,做好相应预案,及时调整资金、运输、货源等方面的困难,满足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针对农资价格总体上涨的形势,积极与上游厂家协商,带头努力维持价格稳定,避免市场供应出现大的波动,防止价格快速上涨;对个别农资品种可能出现的阶段性供不应求问题,要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加大采购力度,确保不脱销断档;要根据我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带来的需求变化,不断优化货源结构,加快农资商品下摆速度,尽快把农资商品配送到乡镇、村屯等基层网点,迎接销售旺季,为实现我省化肥市场保供稳价、农业丰产、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二、强化农资质量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各级供销社及农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严把进货质量关,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从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农资企业、市场、门店等农资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全力打造供销社农资经营诚信品牌;要加快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农资商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提升农资监管现代化水平;要积极配合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标含量、偷换养分等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上优质绿色农资。
三、加快营销网络提档升级,促进农资流通现代化
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传统农资企业向现代流通服务商转型。因地制宜培育和壮大一批经济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市县农资骨干企业,提高供销社农资经营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主要农资商品集散地、铁路沿线、区域配送中心和乡镇示范店配送点建设,形成与网络建设相适应的快捷、稳定、规范化的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资商品经营的调控力;要发展和完善直营、加盟连锁店,打造品牌农资放心店,扩大与农合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合作,实现网络终端乡村基本覆盖,扩大优质农资商品市场占有率;要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农资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利用“惠丰通村网”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经营,提升农资流通现代化服务水平,促进农资流通节本增效。
四、打造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技物结合农化服务
各级供销社要以龙头企业、农技推广中心为依托,以乡镇农资直营店、庄稼医院为抓手,深入开展以平衡施肥技术为核心的农化服务。要继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等面积,积极推进农业“三减”行动,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肥用药,提高肥料有效利用率;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特点,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大田托管和农技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专业化、系列化、全程化的综合服务,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
各地对当地农资市场出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告省社经济发展处。
联系电话:0451-8461096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