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市(行署)科技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技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依据《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决定申报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重点围绕服务于 “十大重点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重点企业及十大行业研究院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研发优势,在相应技术领域中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稳定的经费投入。
2、研发方向明确,目标清晰,特色突出,且能够代表本行(企)业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能够成为本行(企)业新的技术和产业增长点。
3、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
4、已具备科研成果工程化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部分装备,实验用房、办公用房、工程化开发场地比较集中,布局合理,具有与工程化配套的中试条件,并能够为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
5、工程化团队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转化经验和精干管理班子与技术带头人,以及一支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
6、申报单位具有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交流和有效的合作机制,开展了有实质性进展的国内外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并接纳行业内重要的研究成果前来进行工程化开发。
7、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有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计划。
8、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效果比较显著,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比较显著。
9、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与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能重复,申报材料及附件应为近三年的数据和资料。
三、材料报送和受理时间
由于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已经纳入省政府网上行政审批,请申报单位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的要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需在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上申报。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登陆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hljzwzx.gov.cn/),点击省科技厅,选择“省科技平台(含基地)认定”选项下“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按照要求在线申办,附件材料不需要上传。申报要求:一是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审批的方法进行,请于11月4日8时30分至10日17时30分期间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二是申报单位提交《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及相关附件一份,申报材料加盖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到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632室,邮编:150001)。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
三、咨询服务
1、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时泽远 许乙妮
联系电话:0451-82628529
2、监督电话:0451-82628852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