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发布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发布会现场。王雅文 摄
4月25日,黑龙江高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黑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和10件典型案例。据悉,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2527件,同比2021年上升14.5%。已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技术类案件分别占44.2%、42.0%、7.4%,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66.6%。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国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王雅文 摄
黑龙江高院紧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牵引,推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依法妥善审理涉“海底小纵队”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大窑”、“贵州茅台”商标侵权,涉秋林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不正当竞争纠纷等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效应的知识产权案件,有效保护知名企业、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维护市场法治环境。探索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裁判方式,2022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7.42天。
省法院民三庭庭长闫梁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王雅文 摄
省法院宣传信息处二级调研员段春山主持发布会。王雅文 摄
黑龙江高院坚持改革创新引领,优化司法体制机制,2022年全面完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下移,自2022年5月1日起16家指定基层法院开始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徐明珠回答记者提问。王雅文 摄
黑龙江高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构建大保护格局。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版权局等多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司法部门与行政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全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调解“全覆盖”。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开,连续15年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奥运标志、种业、白酒产业、大数据及论文著作权等领域知识产权宣传文章,阅读量累计13.8万,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人民网记者提问。王雅文 摄
人民网: 2022年我省全面完成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能否介绍下相关情况?
徐明珠:谢谢。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文件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及有力支持下,我省牢牢把握最高法院推行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有力契机,推动全省法院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 一是提前布局。省法院在充分征求各中级法院意见基础上,制定我省知识产权管辖改革方案,报最高法院审批。3月21日省法院向各中级法院下发《关于做好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下移准备工作的通知》,指导相关法院提前做好组建专业团队、强化改革宣传、筹备接续改革等各项工作。 二是有序开展。自2022年5月1日起,16家指定基层法院开始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一审案件。5月24日,省法院通过视频形式举办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授课范围覆盖全省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共30家法院,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水平奠定基础。6月28日,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到指定法院管辖,实现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经省委编委批复,有管辖权的16家基层法院及14家中级法院均加挂知识产权审判庭牌子。 三是成果初显。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同意我省“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一步指导我省“三合一”工作落地见效。截至12月31日,我省基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39件,审结844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王雅文 摄
中国新闻社: 省法院围绕宣传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主题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
闫梁红:谢谢。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周,省法院坚决落实院党组提出的“纵向争晋位、横向争站位、工作争创品牌”的工作要求,多种方式深入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龙江品牌。 一是以案释法,知识产权审判走进校园。4月19日,在东北农业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嘉禾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庭审后与师生们座谈交流。 二是创新形式,拓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渠道。首次引入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诉中调解”。4月21日,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调解环节引入第三方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最终实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结案。通过扩大多元解纷圈,联动人民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上下联动,打好普法宣传组合拳。全省三级法院共同开展“司法守护创新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在4月26日当天,省法院将通过移动运营商向辖区内用户推送知识产权公益普法短信。我院审理的齐齐哈尔市宝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与李长荣等6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入选第三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十佳案例,该案是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完成后,省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四是整合资源,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4月20日,省法院派员到东北林业大学参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法治论坛,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进行主旨演讲。近期,省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共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的通知,为省内知识产权法官准确裁判案件提供“智库”。省法院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走访省农科院,定期进行业务会商,共研如何减少种业侵权行为,全面营造种业振兴良好氛围。
黑龙江日报记者提问。王雅文 摄
黑龙江日报: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请问省法院在服务和保障种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徐明珠:谢谢。我省是农业大省,粮食种植面积大、产量多,还有五常大米、海伦大豆等多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近年来,省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种业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激励种业自主创新、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努力为龙江种业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种业创新者合法权益。以维护种源及粮食安全、保障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多措并举抓实涉种业审判工作。省法院制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将严惩制销假劣种子等违法犯罪纳入刑事审判工作要点,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以春耕、秋收为关键节点,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惩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全力保障种业发展、农民安心。充分考量植物新品种开发成本及市场价值,合理、规范确定损害赔偿标准,努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充分发挥刑事与民事审判司法保护合力,全链条打击侵权行为。 二是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深度融入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省法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深化双方在业务会商、案件协同、信息共享、跨区保护及多元化解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七家单位联合制发《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动实施方案》,为种业振兴发展提供全面高效保护,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简报信息刊发。梳理全省法院审理的涉种子保护案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关于打击套牌种子、仿冒种子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为推动我省种业保护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营造种业振兴良好氛围。发布涉种业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刑事制裁及民事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种业侵权行为,有效维护种业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通过省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新种子法普法文章,从“实质性派生品种”介绍种子法修改的亮点问题,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种子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