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向2015年第四批巡视的61家单位反馈巡视意见
今年3月7日至14日,黑龙江省委16个巡视组按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原则,采取先向市(地)反馈,再向市(地)所属县(市、区)反馈的方式,分别完成了对12个市(地)、60个县(市、区)和省农垦总局的巡视意见反馈工作。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底至2016年1月底,省委组建15个专项巡视组和1个常规巡视组,采取“一托四”的方式,对全省58个县(市)和2个区、省农垦总局开展专项巡视和常规巡视。巡视期间,共受理信访举报20326件次,发现“四个着力”方面问题258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374个,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2人,处级干部40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929人。
巡视过程中,各被巡视单位干部、群众反映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六大纪律”“四个着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从严治党重视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执行不力,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一些干部自律意识不强,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选人用人,谋取私利;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漠,对上级指示精神顺意就执行,不顺意就拖着不办或搞变通。一些乡村干部与民争利,以权谋私、吃喝贪占、套取和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频发、多发,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弄权勒卡、乱收费、乱罚款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二是部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强,重大决策违规随意。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调研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特别是在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税费减免等方面,违规决策,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有的还涉嫌失职渎职、利益输送。三是“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务接待超标、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贴补贴、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超标、工作人员“庸懒散”、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少数党员干部甚至涉黄、赌、毒。四是选人进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考核任用程序不规范,沟通、酝酿、听取意见、常委会讨论不充分,干部任用回避、试用、交流、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带病提拔”“空中飞人”现象时有发生。干部混编混岗现象、事业单位进人由“一把手”直接签批比较普遍。“三超两乱”仍很突出,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多,有的甚至造假、涂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委巡视组首先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宪魁同志在省委“五人小组”听取2015年第四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各级党组织清醒认识黑龙江省巡视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落实整改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该立案的、该排除的必须落实到单位和人头,谁的问题谁买单。要强化整改推动。对十八大以后顶风违纪的问题要严查、快查、严办。要按事权和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整改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加压、层层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单位党委认真研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各市(地)委主要领导在听取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后明确提出,市(地)委一定高度重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移交的线索及整改意见,全力抓好所辖县(市、区)巡视整改工作。加强协调,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下一步对市(地)辖区巡视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视反馈会议上纷纷表示,省委巡视组客观准确地指出了本单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认账、诚恳接受,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省委巡视组的建议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要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将巡视组移交的每个问题线索处置落实到位,将反馈的每一条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对于这次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办理。(徐大勇记者常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