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2012-2013年预推广资费方案的批复

14.06.2014  02:05

  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

  你公司《关于黑龙江移动2012-2013年预推广资费方案的请示》(黑龙江移动市场字[2012]2441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黑龙江移动2012-2013年预推广资费方案” 。

  二、你公司及所属各地市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此批复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套餐标准,套餐中可选业务需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为用户办理。

  三、你公司“黑龙江移动2012-2013年预推广资费方案”中“神州行系列资费、动感地带系列资费、系列可选包资费” 的执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其中“全球通资费方案、动感地带上网套餐资费方案”的执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

(编辑:longcai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