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据解读2014年黑龙江省检察工作

30.01.2015  16:07

1月29日下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院徐明检察长作《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以详实的数据描述了2014年我省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行动、干了哪些事。

打虎拍蝇”毫不手软。 共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277人,同比上升了1.1%,其中大案1002件、要案202人,同比分别上升6%和60.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9亿余元。开展惩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行贿犯罪336人,占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20%。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副厅级以上要案、高检院交办案件、社会关注案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办理高检院交办案件18件次77人。省检察院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直接立案侦查13人,立案人数是2013年的6.5倍。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和社会化预防工作,全省共开展预防调查909次,犯罪原因分析803件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上万批次。

追逃追赃”继续领跑。 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3人,劝返和抓获2名潜逃俄罗斯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工作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列。

惩处刑事犯罪宽严相济。 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全年共计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038人,起诉36194人,同比分别下降7.4%和3.7%。开展打击暴恐、邪教犯罪专项行动,及时提前介入、跟踪指导了安达“德克士快餐店爆炸”、兰西于春富“持枪杀人”、黑河—哈尔滨“7034次列车脱轨”等案件。体现区别对待,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977人,不起诉595人,同比分别上升32.3%和18.8%。依法受理国家赔偿申请8件,依法决定给予赔偿133.6万元。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116人,发放救助金46.3万元。

立足职能服务大局。 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38人,起诉2460人。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查封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立案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593人。不断加大服务民生力度,在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立212个检察室和307个检察联络室,深入开展“两室”特色服务试点工作,使“两室”成为全省三级院便民助民护企的服务平台和检察宣传的前沿阵地。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0件63人。开展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治理,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76人。

提升案件质量坚持“内外结合”。 全面实施案件信息化管理,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共在系统中录入各类案件80166件,办结50937件,对存在违规办案情形的670件案件作出口头提示或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严防程序违法。坚定实施“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逐步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以公开促规范,全省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753件,公开法律文书7162件,案件信息公开互联网平台累计点击量超百万次。打造门户网站“龙剑网”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检察工作事项,回应质疑,引导舆论。打造多媒体公开平台,全省各级院相继开通了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公众易信和维权微博。打造“面对面”公开方式,全省三级院均已建成案管大厅,设置多功能服务窗口,形成“一站式”服务。建立新闻发布工作机制,省院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媒体和社会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法律监督成效斐然。 办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405件;依法纠正漏捕528人、漏诉183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57件;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发现的160个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建议刑罚执行机关收监执行88人,查办与刑事执行活动有关的职务犯罪147人;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74件,同比上升324%,立案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22件,同比上升235%,全省民行抗诉案件改变率为94.3%。全面推行职务犯罪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非法证据排除机制。

提高队伍素质下大力气。 共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179期,培训检察人员10798人次。开展身边人选身边人、身边人学身边人岗位标兵选树活动,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王蕴卿、窦兴华,“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李明等一批先进典型。

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零容忍”。 省院先后开展16次督察,对230余个典型问题实名通报。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2件30人,全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